你单位《关于惠山浜路命名的申请》和《关于碧山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635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惠山浜路(Huìshānbāng Lù):位于惠山浜东南侧,在碧山隐院西北侧,东北至蓉湖北路,西南至古华山路,长557米,宽13-20米。
二、碧山路(Bìshān Lù):位于蓉湖北路西南面,在山东浜东北面,西北至惠山浜路,东南至运河西路,长438米,宽16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