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市建管中心关于命名五里湖隧道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3〕 818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隧道命名为“五里湖隧道”(Wǔlǐhú Suìdào),该隧道途经滨湖区、经开区管理区域,北起景宜路与环湖路交叉口,向南下穿太湖西大道后沿环湖路西侧至双虹路穿越五里湖后折向东,经长广溪大桥沿高浪西路继续向东至瑞景道,全长13.5千米,宽29.1~33.6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