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通善路和双梅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3〕554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通善路(Tōngshàn Lù):位于通祥路东面,在薛典路西面,南北走向,南至盈发路,北至振发路,长210米,宽12米。
二、双梅路(Shuāngméi Lù):位于长江南路东面,在机场路西面,南北走向,南至硕梅西路,北至新梅路,长490米,宽2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