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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美鸿路的复函

2021/07/07 1.2w 阅读 198 点赞

新吴区鸿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美鸿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1〕56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美鸿路”(Meihong Lu),该路位于伯渎港南面,在中华赏石园北侧,东西走向,东至占桥路,西至飞凤路,长1700米,宽15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1年7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