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周房桥的复函
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周房桥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1〕151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桥梁命名为“周房桥”(Zhoufang Qiao),该桥位于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西居委会周二房自然村,在至德大道西面,坐落在三让路上,跨至德河(规划名称),长27.48米,宽24米,最大跨径2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