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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香逸澜园的复函

2021/01/27 1.3w 阅读 315 点赞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香逸澜园的复函

无锡市祥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香逸澜园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1〕76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位于锡山区鹅湖镇的居民区命名为“香逸澜园”(Xiangyi Lanyuan)。其范围:东至甘露居委会旺巷桥自然村,南至月溪路,西至锡甘路,北至朝阳河南街。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