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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观河澜院的复函

2020/12/06 6.9k 阅读 295 点赞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观河澜院的复函

无锡德文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观河澜院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0〕1150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位于梁溪区清名桥街道的居民区命名为“观河澜院”(Guanhe Lanyuan)。其范围:东至南长街,南至清名东路,西至金钩桥街(规划延伸段),北至蜻蜓浜弄。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