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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1/08/09 1.7w 阅读 151 点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展培训,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市、县(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单位

举报电话

本溪市教育局

024-42805917

平山区教育局

024-42371375

明山区教育局

024-43887230

溪湖区教育局

024-43170300

南芬区教育局

024-43839559

本溪县教育局

024-46810010

桓仁县教育局

024-4883759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暑假期间双休日正常接听)。 

                              本溪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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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