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实现全市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阳光扶贫”覆盖2万余户、3万余人。
进展情况:
一季度组织低保调研,召开工作会议,统一低保实现大市一体化工作的要求。5月会同市财政草拟调标方案,6月经局领导和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正式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7月1日起低保标准,市区从820元提高到900元,江阴市从840元提高到900元,宜兴市1月1日已提高到800元,11月1日拟将再次提至850元。预计继续保持全省第二,并缩少了与苏州差距。本次提标,不仅提高了1.4万多户、2.3万多人低保家庭收入,而且还提高了与低保标准挂钩各类人员的收入。另外,市区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340元/月提高到1400元/月,市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15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位列全省第二;市区集中孤儿养育标准由2050元/月调提高到2360元/月,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1540元/月提高到1880元/月,孤儿养育标准位列全省第一。
建立社会救助业务系统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对接机制,及时更新建档立卡户、八条资金线等相关信息,有效管控建档卡立户的审核审批行为。开展全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切实做到精准识别,动态调整、有进有出。
该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实施。
项目内容:
建立市区特定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责任保险制度,覆盖5万余人次重大病患者。
进展情况:
开展医疗救助责任保险制度的研究,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及救助资源,为特定困难对象购买医疗救助责任保险,对重大病患者医疗费自费部分给予保险救助,更好地缓解困难对象体制外医疗费用负担,着力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实效。到6月份,已初步完成医疗救助责任保险方案的框架起草工作。下一步将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对《建立市区特定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专题论证,确保四季度出台方案并组织实施。
该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实施。
项目内容:
1100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实施综合责任保险。
进展情况:
出台《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全市1100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实施综合责任保险。
已完成本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