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市民政局、江阴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江阴市慈善总会与各区慈善会与中标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紫金财险公司正式签约。从2014年8月30日起,市区及江阴市全面实施一体化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户籍居民遭遇火灾、爆炸及13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住房财产损失给予保险救助。
在无锡市实施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民生工作的具体表现,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慈善机构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今年初,市委将“拓展慈福民生系列保险”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市政府又将“建立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列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行业竞标,普惠于民”原则,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在总结锡山、惠山两区试点经验,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究、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有效对接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注重惠民实效。经市区和江阴市统一向社会实施公开招投标,由中标的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平安财险无锡分公司和紫金保险无锡中心支公司按比例承保,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成为首席承保人。本保险按每户每年6元的标准投保,共投入保费721.5万元,其中:市区501.3万元、江阴市220.2万元,所需资金由福彩资金、慈善资金支出,户籍居民个人不需交纳保费。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以户为单位,由城乡户籍居民自主确定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宜兴市)自有的任何一处住房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自有财产,并主动到居住地社居委、村委进行投保地址登记,作为出险理赔的依据。城乡户籍居民一旦出险,对遭遇火灾、爆炸导致房屋及室内装潢损失给予最高2.5万元的救助,对13种自然灾害、行物及空中物体坠落给予最高1.5万元的救助,对上述原因造成室内自有财产损失最高给予1万元(含雷击造成家用电器单独损坏损失1000元)的救助,对抢险、施救中造成周边家庭房屋及室内装潢、室内自有财产损失最高给予1.5万元的救助,对见义勇为或施救人员(含非户籍居民)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最高给予1万元的补贴,对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搬迁费给予1000元补贴。同时,市慈善总会和市(县)、区慈善机构专门拿出慈善资金,建立普通家庭和特定家庭差别化保障机制,对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等特定家庭各项赔偿限额在普通家庭对应各项赔偿限额的基础上提高一倍,进一步增强了特定家庭抵御灾害、恢复生活的能力。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已经建立了以“慈福”民生系列保险为统揽,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险、低保对象人身意外伤害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为主体,以“和谐家园”综合险、“安居乐业”家财险、“安康关爱行动”老人意外伤害险为配套的“救急难”工作体系,形成了相互衔接、紧密配套,互为补充的救助机制,为广大居民编织了一张“立体、交叉、多层”的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