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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温馨提示

2026/03/27 1.8k 阅读 495 点赞
如果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是期房,且现已交房,您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何要尽快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如不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从法律上讲,不能算是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以后不管是想把房子出售、出租等都会受阻,甚至可能因为产权不明确,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注意事项
关注“大证”情况
  • 向房屋开发商了解项目是否已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整栋楼的“大证”)。
办理个人“小证”
  • 配合、督促房屋开发商准备材料,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多关注自己所购房屋的交付情况,多问问房屋开发商“大证”办理进度,一旦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及时联系房屋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 |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 泽仁扎西

编委 | 梁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