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工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
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创业
载体扶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省级基地运营单位:
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保障小微企业正常复工复产,现将《江西省工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创业载体扶持政策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强调几项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除省文件和通知要求的外,各基地要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工信厅入选批复文件、减免租金扶持政策申报真实性承诺函、所在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上行文。基地编制的减免租金汇总表或明细表,须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核准盖章。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为体现属地管理、推荐负责原则,各基地将申请函和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县(市、区)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逐户核实,要对基地减免租金扶持政策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全面把关负责,确保合规真实有效;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市工信局不重复审核,对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基地申报材料即予转报省工信厅审定。
联系科室:市工信局中小微企业科,联系人:潘红莲,联系电话:8576507,邮箱:myk65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工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创业载体扶持政策的通知(赣工信企业字〔2020〕43号)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1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