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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对象公布

2026/03/17 4.9k 阅读 468 点赞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将对内蒙古日报社、实践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院、自治区供销社联合社、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自治区合作交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6家事业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河套学院、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警察学院等12所本科院校开展常规巡视。


来源:内蒙古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