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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苏州市市政工程行业专家库”并增补专家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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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市政工程专家在市政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技术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升市政工程行业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对苏州市市政工程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专家库动态调整

专家库成员结合近两年工作实际,于2026211日前个人履责报告和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zzjcjc@163.com

市住建局将对入库专家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任未按要求提交履责报告的视作退出专家库

专家库入库更新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市政工程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业务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胜任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3.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工程技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实行执业制度的专业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注册师资格(不分注册级别的,应具有注册师资格);

4.主持过5项以上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市政工程项目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以下;

6.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具备特定专长的专家。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市政工程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加盖注册印章的注册证书;

3.个人技术成果证书或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

4.主持过市政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

5.其他相关荣誉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苏州市市政工程行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20262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zzjcjc@163.com

2.名单公布。市住建局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比选,研究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按程序确定并公布。

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0512-65113992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0512-65185446

附件:苏州市市政工程行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