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政办发〔2021〕2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南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民政办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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