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2020/12/09 1.1w 阅读 56 点赞

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 

  为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落实工作,按照《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20]92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依法收费、规范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全面自查。 

  2020年11月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围绕是否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是否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是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二)开展检查清理。 

  2021年3月底前,市民政局将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限时整改,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规范收费行为。 

  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随意设立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切实保障会员基本权益,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已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2020年11月底前,市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收费信息报送给辽源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完成。行业协会商会应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主动减免或降低会员会费,免收2020年度困难企业、小微企业等会员会费,减轻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冲击,与行业企业共度时艰。 

  二、工作要求 

  各行业协会要按照本通知安排,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按照本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将收费信息报送给辽源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邮箱935849425@qq.com。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行业企业自律,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我局已建立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制度,对举报行业协会商会涉嫌乱收费的问题,一经核实,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辽源市民政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