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局要求,我局决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年31日。
特此通告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局要求,我局决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年31日。
特此通告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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