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云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董祥平诉被申请人四川工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建(云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37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37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