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继承公示(苏卫霞)

2023/02/26 1.2w 阅读 421 点赞

不动产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333111转171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坐落

面积(㎡)

用途

1

苏华明

苏卫霞

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高河坎路 77 号(龙都新苑三期六区)1栋1单元3层1号

106.18

住宅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