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青岛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规定》(青教规〔2020〕2号)继续执行,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青岛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规定》(青教规〔2020〕2号)继续执行,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