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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建设指导意见》《青岛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7/25 9.0k 阅读 122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建设指导意见》《青岛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学校幼儿园专业队伍梯队认定。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开展本单位骨干教师、指导师的认定工作,填写《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申报表》(附件3),建立健全队伍名单和有关档案材料,并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市、区(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名师队伍遴选。

二、遴选成立市、区(市)专业队伍。各区(市)教体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名师队伍规模,并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推荐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参加遴选。市教育局将成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遴选10名主持人设立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各区(市)在成立本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名师队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1-2名、指导师队伍人选不超过10名(兼顾各学段);局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下同)推荐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不超过1名、指导师队伍人选不超过3名。各单位推荐人选请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申报表》、《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推荐名单》(附件5)、《青岛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6),各区市专业队伍名单请分别填写《区(市)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名单》(附件4)、《区(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汇总表》(附件7),有关材料请于2023年9月8日17:00前通过金宏报送至“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

三、加强教师的激励引导。市教育局今年将拿出专项资金,组织培训500名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指标将分配到各区(市)和局属学校。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升育人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贡献。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王彦文,联系电话:85913664。

附件:青教通字〔2023〕83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