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0〕28号)精神,从今年2月起到6月底,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纳入征信逾期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未正常缴存的单位可以实行缓缴。该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
为此,特别提醒:
一、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包括2月至6月在内所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2020年7月1日起,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的,将恢复计收逾期罚息,纳入征信逾期记录。
二、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的单位,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缴存2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对未按时足额缴存的单位,将影响单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疫情影响无能力及时足额缴存的单位,可于6月30日前办理缓缴申请。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