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政策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0/12 2.6k 阅读 456 点赞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方式

青岛市目前可采取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3种形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符合办理条件的保险机构(截至目前)

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天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太平财险青岛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青岛分公司、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华安财险青岛分公司、英大财险青岛分公司、国任财险青岛分公司、国寿财险青岛分公司、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大家财险青岛分公司、永诚财险青岛分公司、泰山财险青岛分公司、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紫金财险青岛分公司、亚太财险青岛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青岛市分公司

(备注:需以上保险公司在青岛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

三、保证保险有效期

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超过施工合同期6个月以上且有效期至少为1年。

四、保证保险赔付情形

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社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市人社部门可向保险机构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赔付通知书》。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到《赔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32-8160897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