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新闻要闻新闻要闻

青岛市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长护专员”培训工作

2025/08/17 1.3w 阅读 457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2号)关于长护专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长期照护服务精准对接参保人多样化需求,持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管理效能,青岛市医保局于8月16日率先启动首期长期护理保险长护专员培训,市长期照护协会协助培训组织工作。长护险委托经办项目团队84人参加培训。

根据国家长护险经办规程规定,长护专员岗位设立在长护险第三方机构,主要参与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照护计划制定及调整等工作。作为长护险制度框架下新岗位探索的重要实践,青岛市此前已探索开展理论研究、政策配套、课程开发等基础工作,为在全国率先开展首次长护专员专项培训奠定坚实先行基础。

""

强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长护专员队伍建设可行性

通过多年实践,青岛市医保局逐步推进长护险从制度全面覆盖迈向提质增效、精细管理的新阶段,也深刻认识到急需打造一支岗位明确、职责清晰的专业队伍来优化“保、需、供”三方衔接协调机制,是推动长护险政策落实、满足参保人多元规划需求、协调优质服务供给的关键举措。2022年,青岛市医保局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关于设置长护险照护管理师的探究》课题研究,在调研政策环境、人才储备的基础上,征求101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意见,明晰本市长护险照护管理相关岗位设置的可行性;同时借鉴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及北京、上海等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岗位核心职责及构建培训考评一体化机制的工作思路,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理论与实践基础。

完善制度规范,明晰长护专员规范化建设路径

2024年国家长护险经办规程出台后,青岛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于2025年陆续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长护专员管理及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长护专员需具备的专业背景、职称、从业经验条件、以及岗位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其在评估申请受理、评估组织实施、照护计划制定与服务落实等环节的衔接职能,为长护专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清晰政策遵循。

加强培训管理,有效提升长护专员职业素养

为确保培训实效,青岛市医保局指导行业协会,结合长护险委托承办团队的工作经验与知识结构特点,量身打造系统化培训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聚焦长护险与养老领域政策解读、行业发展前沿理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管理、跨专业照护团队协作机制、日本care manager照护计划案例剖析、照护服务方案专业化制定与审核等核心模块,既紧密贴合岗位实际工作需求,又注重参训人员综合专业能力提升,为其系统掌握长护专员岗位履职所需技能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青岛市医保局将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培训机制与课程体系,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推动长护专员及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相关岗位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长护险经办服务质量与管理效能,为保障长护险制度稳健运行、更好满足参保人照护需求提供人才梯队保障。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