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同监督聚合力 民生保障筑防线
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构建起“专责监督+专业监管”协同监督模式,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努力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提供“青岛答案”。
一、夯基垒台,打造协同监督“强引擎”
协同监督的高效运转,离不开坚实的机制支撑。青岛市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制度设计,通过健全联动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定期会商研判,打造“强引擎”,构建起凝聚合力、同向发力、防范给力的协同治理格局,确保监督工作有动力、高效率。
一是健全联动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在横向层面上,市纪委监委聚焦“社会救助一件事”,优化“室组”(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联动,统筹派驻监督力量,系统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教育等20家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盯紧抓牢各自职责任务,形成监管合力。在纵向层面上,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共同成立协同监督领导小组,聚焦上级部署和重点任务,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协同监督检查;各区(市)纪委监委派驻组与职能部门参照成立协同监督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通过健全机制、部门协同,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上下联动贯通、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督监管、同查同治的闭环监督管理体系,推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开展。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同向发力。在协同监督机制搭建过程初期,基于部分部门处室和基层单位对协同监督工作存在认知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的情况,青岛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深入阐释协同监督“前移监督关口、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破解救助难点堵点”的核心目的,引导相关单位化被动应付为主动参与,树立风险前置、协同共治意识,最大程度发挥“专责监督+专业监管”的协同效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
三是定期会商研判,风险防范给力。协同督导组定期联合市级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召开会议,全面梳理和分析阶段性工作情况,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分类和深入研判。同时,在被督导单位召开会议,协助分析现状、查找根源、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基层救助工作风险早发现、早防范,保障救助政策精准落地。
二、精准发力,校准监督执纪“导航仪”
协同监督的有力推进,离不开持续的精准施策。青岛市坚持靶向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制定监督清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动态摸排,校准“导航仪”,构建起“重点检查+实地核查+数字赋能”的多维监督模式,确保监督工作不偏航、无死角。
一是制定监督清单,突出检查重点。制定《关于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工作协同监督实施方案》,紧密围绕社会救助领域的工作作风、规范化管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关键方面,结合巡察整改事项、信访处理情况以及12345热线办理反馈的问题,精心制定协同监督内容清单。清单涵盖低收入人口监测、特困人员规范化管理、资金发放、信访处置等5大类18项具体内容,切实为监督工作划定清晰路线图。
二是深入基层一线,突出实地核查。对照监督清单,民政部门与纪委监委派驻组开展“四不两直”联合检查,各区(市)民政部门救助科开展交叉互查、综合治理自查等。深入基层一线,与困难群众面对面交流,实地查阅档案台账,开展入户走访调查,详细了解12345热线和信访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主动倾听困难群众的诉求,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实现10区(市)检查全覆盖,梳理发现低保办理流程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低收入人口摸排不细致、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精准等50余个问题,新增56人纳入低保救助,清退1名不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三是开展动态摸排,突出数字赋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数字平台的技术优势,强化业务督办、数据统计、风险预警等功能。通过系统自动比对分析,生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结合“铁脚板”摸排,确保动态监测及时开展、救助事项及时办理、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通过平台预警发现,部分区(市)对推送的1206条低收入人口预警数据未及时摸排,存在“漏保”、“漏救”风险,随即督导其进行核实。截至今年10月底,动态监测45.3万人,840人次被纳入救助范围;全市保障低保对象7.4万人、特困人员1.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7万人次,认定低保边缘家庭6013人,发放救助资金9.3亿元,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三、闭环整改,筑牢责任落实“压舱石”
协同监督的闭环见效,离不开扎实的整改落实。青岛市坚持结果导向,狠抓工作落地,通过建立整改清单、创新督导模式、开展综合测评,构建起高效的政策执行体系,确保监督工作强支撑、固成效。
一是建立整改清单,推动政策扎实落地。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聚焦于特困人员“三清五有”(即应保人数底数清、自理状况底数清、供养需求底数清,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档案不规范、公开公示不到位等4类突出问题。建立分类整改机制,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如低保长期公示不规范、政策公开不全面,督促责任单位即刻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如档案文书不规范,向区(市)主责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列入“回头看”督查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如动态排查不精细,给予及时通报批评。2023年以来,印发督查通报36期,形成强大监督高压态势,倒逼风险有效化解,推动政策扎实落地。
二是创新督导模式,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创新采用“室组地”(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力量)联动监督模式,实现“室组联动、组组联合、组地协同”联动,同步督促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民政部门推动整改。如,崂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临时救助政策落实问题,推动区民政局做细做实服务类社会救助,为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居民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社会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三是开展综合测评,深化政策全面落地。为客观评价社会救助工作成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规范化管理水平、资金发放使用三方面的30余项救助内容,对各区(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形成针对性强、数据翔实的评价报告,为社会救助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依据,确保政策全面落地。2024年,共发现具体问题128个。目前,相关问题已通过通报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四、标本兼治,激活长效治理“动力源”
协同监督的最终落地,离不开持续的治理赋能。青岛市坚持系统施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抓牢责任落实、建强基层队伍,激活“动力源”,构建起规范管理、刚柔并济、高效执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强赋能、可持续。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相结合,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有关事项提级复审工作的通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在基层规范落实;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照料服务标准,强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针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政文书的通知》,修订4大类70项行政文书模板,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行政文书标准化水平;下发《关于规范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申报日”活动的通知》,创新“集中申报日”宣传模式,每月集中提供政策讲解、帮办代办服务,开展困难群众集中申报日活动1100余场次,接受咨询14800余人次,新纳入救助1594人次。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从问题整改到源头治理、从个案处置到制度完善的跨越,为兜牢民生底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抓牢责任落实,彰显力度温度。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针对工作落实不力、拖延应付,资格认定不准、财产核查不实,特别是在子女抚养义务、抚养和赡养费核算方面把握不准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历史实际和最新政策规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做到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免责的依规免责,既彰显纠错的力度,又体现容错的温度。4年来,共对11人次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帮助,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对2人予以免责处理,通过上述举措,举一反三,实现以案促改。
三是建强基层队伍,提升执行效能。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基层社会救助人员对政策的熟悉、理解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民生保障底线能否兜牢。针对协同监督中发现的基层社会救助人员政策掌握不熟练、理解不到位的问题,青岛市民政局连续举办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培训班,累计组织三级业务培训426场次,全市497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有效推动救助政策在基层的精准落实,减少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针对困难群众信息获取不畅、对全市救助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创新利用社区智慧平台宣传救助政策,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3个部门的30余项救助政策通过电视予以公开,方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救助政策和申请路径,从源头上强化规范监管,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