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对“青岛市高新区牟某礼被诈骗案”中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现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31日,我辖区居民牟某礼报案:被人以关闭抖音直播带货会员为名诈骗。
受害人牟某礼被骗资金流向:部分涉案资金最终流入涉案账户(中国农业银行6228212028027022074吴某燕)。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共32000.08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拟对以上涉案资金进行返还。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返还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青岛市高新区牟某礼被诈骗案”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将按照原确定的金额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532-66578120
联系人:谢警官、张警官、赵警官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