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或治疗费用低的药品。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比例支付。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医保范围,再按规定进行报销。
二、下调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下调后,将明显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例如: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使用抗生素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商品名:泰能),自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每支药品可多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12.95元。178种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下调后,预计全年将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约6000多万元。
三、下调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都有哪些?
此次调整涉及谷赖胰岛素、头孢地尼、奥司他韦等178种药品,涵盖口服常释剂、缓释控释剂、颗粒剂、栓剂、咀嚼片、注射剂等多种剂型。具体药品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