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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银花口服液等三种药品纳入统筹前自负比例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22/07/21 6.9k 阅读 108 点赞

一、政策名称

《关于调整金银花口服液等三种药品纳入统筹前自负比例的通知》(青医保发〔2022〕17号)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27号)

三、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工作,减轻参保人员使用国谈药品的就医负担,山东省医保局规定降低谈判药品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原则上不高于30%调至不高于20%。。

四、主要内容

将金银花口服液等三种药品纳入统筹前自负比例由30%下调至20%

五、负责部门: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电话:0532-85770301。

六、实施期限: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