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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1号)政策解读

2021/10/08 1.9w 阅读 331 点赞

   一、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1号)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鲁价格二发〔2017〕46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34条。

  四、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五、实施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