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1号)政策解读 2021/10/08 1.9w 阅读 331 点赞 查看原文 一、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1号)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鲁价格二发〔2017〕46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34条。 四、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五、实施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