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字〔2021〕15号)政策解读 2021/06/15 1.1w 阅读 90 点赞 查看原文 一、政策名称: 《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字〔2021〕15号) 二、主要内容: 本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医疗服务项目15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医疗服务项目9条。 三、负责部门: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四、实施期限:自2021年6月25日起执行。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