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政策

《关于调整我市门诊统筹用药支付范围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9号)》政策问答

2021/03/21 4.8k 阅读 494 点赞

一、此次门诊统筹用药支付范围调整主要内容是?

答: 此次目录调整,优先将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常用药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适宜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的药品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新增的29种药品包含5种降糖药、6种降压药、8种国家集采药品,这些药品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品多达121种,其中高血压73个品种,糖尿病48个品种。

二、新增的门诊统筹用药都有哪些品种?

答:见附件。

三、在签约定点社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患者只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在本人定点社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800元;居民二档、少年儿童报销50%,年最高报销600元;大学生报销80%,暂无支付限额。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