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1/28 1.1w 阅读 62 点赞 查看原文一、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号)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1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3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65条。 四、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五、实施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