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政策

《关于实施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1/09 8.9k 阅读 216 点赞

《关于实施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

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全民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包括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保障和大额保障两部分。

二、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保障纳入范围有哪些?

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和符合门诊慢性病管理(含门诊大病)的临床必需的基本医保药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目录外医疗相关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最高费用限额以上、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目录》项目个人按照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大额保障范围。

 三、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待遇资格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参保患者经责任医师评估,并由责任医师所在医院医保办对《青岛市特药特材专家评估表》盖章确认后,参保患者持《青岛市特药特材专家评估表》及相关医疗文书(住院病历、含有记录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治疗方案的病历、医学检验检查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报告等)、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填写《青岛市特药特材待遇资格申请表》,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居民参保人需要携带户口簿。

(二)核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即时核准,并将核准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待遇资格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再评估。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待遇资格核准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要求参保患者提供由责任医师出具的临床评估意见及复查材料等进行再评估。

 四、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保障待遇资格是否需要申请?

不需要申请。大额保障待遇资格由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汇总参保患者个人医疗年度内的医疗费用结算信息自动生成。

五、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如何设置的等待期?

从外地转入本市户籍的参保成年居民和学龄前儿童需落户满一年后、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按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待遇。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特药、特材待遇的,不受等待期政策限制。

六、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责任医师需具备什么条件?

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待遇实行责任医师负责制。责任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医保服务医师,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二)执业地点原则上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或医保定点的诊断中心;

(三)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在相关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特药、特材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患者特药、特材费用在特供药店实行即时结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