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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规〔2019〕4号)政策问答

2019/09/15 1.7w 阅读 401 点赞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日前,市医保局会同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出台文件,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持我市公安部门签发《山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后,自2020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一、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人员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须每年在集中缴费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按规定缴费的,不能享受相关保障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内可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人员可就近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应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婴幼儿参保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原件,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

  2.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二、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人员按照本市同类型同档次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标准给予补助。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新区等市内六区签发《居住证》的成年居民,统一按照居民一档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区市签发《居住证》的成年居民,可以选择按照居民一档或者二档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我市托幼机构参保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婴幼儿,可随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度,我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2元;二档(含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5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参保后,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成年居民一档每人每年补助760元,成年居民二档、少年儿童、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680元。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后,自2020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此前年度居民医保费不再补缴,也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三、缴费渠道有哪些?

  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和费款核定后,可通过银行扣款(批扣)、银行查询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APP、自助办税机)、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完成居民医保费缴纳。对个人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目前办理居民医保费缴纳的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上述银行各网点均可以办理。其中,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开通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业务经办对外咨询电话:0532-85770358
       政策制定咨询电话:0532-85770025(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关于《山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规〔2019〕4号)

  《关于山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规〔2019〕4号)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