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促进我市普通中小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22年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
(一)青岛市各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近两年来的研究性学习成果。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学生原创,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往年已参评过并获得市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不再报送。发现有以上违规情形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参评成果的主题、内容必须符合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要求,引导学生科学规范地参与课题研究、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等活动并形成研究成果,倡导学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的研究活动,倡导学生开展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并取得成果。
(三)参评成果报告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封面:课题名称、研究时间、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组长和小组成员。正文依次是题目、正文、参考文献等,正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学生、指导教师姓名。附件包括研究的原始记录、图片、图样、表格、问卷、数据等。参评成果主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研究性学习报告用A4纸打印,成果标题统一采用小三号黑体字,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行间距为1倍。
(五)活动倡导小组合作研究,成果以小组为单位提报,不接收单人研究成果报送,小组成员数量为3-5人(包括组长),每项成果指导教师1-2人。
二、评选活动要求
(一)初评。由各区市和局属学校组织。各单位要在学生日常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量扩大学生参与面。
(二)复评。由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根据现有学生数量及相关情况分配复评名额(附件1),各单位报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成果提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请按要求报送复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奖项设置。本次活动每个学段将按复评数量的2:4:4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以区市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2022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格(以Excel格式报送)和书面表格(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给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按要求报送。
(二)以区市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把参加复评的学生成果(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三份、查重报告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按报送时间要求报送至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文德楼207室。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孙公刚,联系电话:87076098
邮 箱:hzlwfqz@sina.com
附件: 1.各区市、学校报送数量分配表
2.2022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汇总表
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