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1〕6号)要求,市教育局于2021年5月份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同步组织了“特色心理活动、优秀辅导案例、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工作。在学校自评、申报,区(市)评估、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建专家团队进行了匿名盲审,最终43所学校通过特色心理活动评审,其中一等奖14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4个;33所学校通过优秀辅导案例评审,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1个,三等奖12个;38所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审,其中精品微课3个,一等奖11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2个。现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9日-7月15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913664。
邮寄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市政府二期2206房间。
附件:1.2021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特色心理活动评选结果
2.2021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辅导案例评选结果
3.2021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结果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1:2021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特色心理活动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