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期青岛名师工作室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校推选、区(市)教体局遴选、市教育局组织市外专家审核、评审等工作程序,拟确定隋淑春工作室等60个第三期青岛名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邮编:266071;电话:85912935;传真:85912961。
附件:第三期青岛名师工作室拟入选名单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