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 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开展专业技能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阶段性专业技能检测,促进各校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规范各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全体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更好的理解培育大国工匠精神。通过开展专业技能检测,进一步加大技能教学的过程性评价,激发全体学生对技能的重视,提高专业技能,提升专业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检测内容
专业技能检测分专业普测和专业抽测两部分,检测内容主要涵盖三大方面,包括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基本技能与操作规范、综合应用能力。检测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对接专业教学计划,对接三级职业技能大赛,对接行业要求和岗位标准,突出本专业的核心技能。
三、检测对象
技能检测对象为中职二年级学生。职业学校技能普测应涵盖所有开办专业,技能抽测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选择相关专业进行,每个专业检测至少包括两项专业核心技能。普测的比例应为在籍人数的100%,抽测的比例为应测人数的30%-50%,抽测人选从学籍系统中随机抽取。
四、检测组织
(一)专业技能普测根据各校的普测方案,由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各校要坚持教考分离原则,组建专家团队制定技能普测方案,组建评委专家库,完善校级普测题库,开展技能普测与教学标准的对接研究,做好普测成绩分析报告。
(二)专业技能抽测由市教科院组织实施。市教科院根据各校专业普测的实际,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与专业学生规模,确定各校的专业抽测项目,从专业技能抽测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审核各项目抽测方案,开展技能抽测评价工作,并做好全市的抽测质量分析报告。
五、具体实施
(一)技能普测:各校的专业技能普测方案(附件1)于11月9日前上报市教科院统一审核,11月20日前完成专业技能普测工作,并将普测成绩分析报告(附件2)上报市教科院。局属、行办学校直接上报教科院,区市学校由各区市职教研室汇总上报。
(二)技能抽测:各校的抽测专业统计表(附件3)于11月9日前上报市教科院,全市的专业技能抽测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12月31日前,完成各专业的技能抽测分析报告。
六、成绩管理
(一)学校的报告:以报告为依据,查找各校技能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二)专业的报告:通过教研活动对本专业抽测报告进行集中反馈,对各项指标情况进行解读与分析,作为后期技能教学改进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管理的应用:根据专业普测和抽测数据的对比,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全市抽测报告为依据,指导各校改进技能教学。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人:初厚绪,联系电话:87076079 电子邮箱:qingdaochu2003@126.com)
附件:1.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普测方案
2.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普测成绩分析报告
3.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抽测专业统计表
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