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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研学旅行基地名单的通知

2023/05/14 1.8w 阅读 69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发展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青教规〔2020〕1号)要求,经有关基地(场馆)自主申报、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青岛中和红色研学旅行综合实践基地(青岛中和红色研学旅行有限公司)”等26处基地(场馆)为青岛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希望有关基地(场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研学条件,加强课程开发和应用,切实为中小学生研学提供优质服务。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充分利用“研学旅行基地”资源,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市教育局等部门将对评选为“青岛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的资源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于运行承诺不兑现、安全条件存在隐患、服务条件差、中小学家长师生投诉举报多、评价低的资源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资格。

附件:青教通字〔2023〕62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