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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3/04/25 3.9k 阅读 256 点赞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在青各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行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0号),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同时做好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推荐范围

(一)市级选树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曾获得“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2018年至2022年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均不再重复参选。

(二)省级推荐范围

获得“齐鲁最美教师”提名奖、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以下简称“往届获奖教师”),与本年度获得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可参与省级推荐。

二、选树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其中,选树“最美教师”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即可无基础荣誉,但有感人事迹;选树“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即有青岛市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又有感人事迹。

(一)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二)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四)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选树程序

(一)基层推选

5月1日前,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完成本校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活动。每校共推荐1人,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后,以“姓名+工作单位”命名的材料报送区市教体局,市直学校通过邮箱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1.个人证件照(500px*600px的JPG格式,不大于1M,白底);

2.《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另附3000-5000字个人事迹(word电子版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各一份)。个人事迹用第三人称叙述,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坚决避免歪曲事实、刻意夸大等问题,确保无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无侵犯学生隐私等问题,凡案例涉及未成年人、以及存在身心健康问题人员的,均须化名处理,不得出现涉密以及易于引发舆情的敏感信息。

另外,学校有往届获奖教师参加今年省级推荐的,亦需分别将材料报送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推荐人选不占基层学校2023年市级推选名额。

(二)社会化推选

接受个人自荐、社会团体推荐等多种形式的推荐。5月1日前,区市教体局所属学校教师将推荐人选的信息报相关区市;市直学校的教师直接通过邮箱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三)区市推选

5月10日前,区市教体局登录信息平台完成推荐人选的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5月26日前,各区市教体局会同区市宣传部,选送事迹特别突出的5名最美教师、5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支教人员(援藏、援贵、援疆等)参加市级选树,选送2名往届获奖教师参加省级推荐,填报汇总名单(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各一份),每名人选以“姓名+工作单位”建立文件夹,包含以下材料:

1.《推荐表》和个人事迹(word电子版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各一份);

2.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扫描件。

(四)高校推选

在青高校按照鲁教师函〔2023〕20号文件要求提报,不需要向市教育局报送材料。市教育局依据省级评选工作委员会专家评议结果,确定青岛市“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

(五)市级评选

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好的原则,按照专家集中评审、会议研究通过、进行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评选,不搞平衡照顾。6月5日前,评选出本年度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含高校)各30名左右。

7月15日前,选送今年及往届事迹特别突出的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共16人参加省级评选,拍摄参选视频,通过电视台、报纸、广播、“两微一端”进行展播宣传。

(六)表彰奖励

教师节前,公布评选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2023年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区市教体局要牵头成立选树活动办公室,负责本区市的组织、选树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为奋进新征程凝聚强大道德力量。

(三)各区市、各学校要紧扣时代脉搏,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倾斜,向德育、思政教师,体育、美育教师倾斜。

(四)各级评选都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选树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网络刷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82751013

电子邮箱:gh85912935@163.com

附件:青教通字〔2023〕57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