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副高级)2022年1月12日评审通过的1643名中小学高级教师、556名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148名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4名高级实验师,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2021年度青岛市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
政策政策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副高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2/02/09 2.0w 阅读 46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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