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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命名青岛市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的通报

2021/03/04 9.4k 阅读 130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文明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团委、妇联、科协,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征集青岛市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基地(场馆)自主申报、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小主播小记者职业体验课堂”等56个单位为“青岛市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

  希望本次被命名的56处场馆(场所)充分发挥“社会课堂”的育人作用,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入场条件、安全的活动环境、丰富多样的校外教育实践内容。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充分利用“社会课堂”资源,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推动校内教育资源与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机融合,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参观考察、体验探究、社会实践等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市教育局等部门将对评选为未成年人“社会课堂”的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于运行承诺不兑现、安全条件存在隐患、服务条件差、中小学家长师生投诉举报多、评价低的资源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未成年人“社会课堂”资格。

  附件:全市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名录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5日

青教通字〔2021〕27号附件.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