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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2020/08/24 2.0w 阅读 460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青岛市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美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市教育局决定举办“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讴歌党领导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坚强抗疫的伟大精神。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一位学生立足基础,培养兴趣,开发潜能,养成习惯,受益终身,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全面展示我市中小学校的美育成果。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

  三、活动安排

  (一)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改革。做好全市首次艺术中考总结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艺术中考工作细则,不断提高艺术课堂教学质量,为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奠定良好基础。

  深度推进全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召开全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抽测情况通报会,通报抽测情况,提出整改和复核要求。今年,继续对全市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进行抽测和质量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各学校在师资配备、开足课程、课堂教学、社团建设等方面的症结,不断提高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乡镇学校班级合唱展演活动。

  扎实推动“十个一”项目之“演唱一支歌曲”在乡镇学校的实施和普及。面向我市乡镇学校的全体学生,以教材歌曲为主,积极开展班级、年级、学校间的歌咏比赛、合唱展演等活动。有关区市要加强对所辖乡镇和薄弱学校艺术师资的培训和倾斜力度,通过“艺动城乡”结对联谊、区片联盟师资帮扶、以赛代训等方式,努力提升乡镇学校艺术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大乡镇学校合唱社团的建设力度,让学生在歌声中培养演唱兴趣,提高欣赏美和表现美的水平和能力。

  11月,组织全市乡镇学校班级合唱展演活动(细则见附件1)。

  (三)组织“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舞蹈、行进管乐展演活动。

  全面推动“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之“掌握一项艺术才能”项目的实施。学校要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根据学段特点,深化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将器乐、舞蹈、行进管乐项目与教育教学、传统项目、特色教育密切结合,并根据班级、学校传统和特色,加强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并逐步提高我市中小学艺术团队的规模和水平,让学生在校期间能熟练掌握一至两项受益终身的艺术才能;同时,通过举办班级、学校艺术节、专场艺术展演、重大节庆汇报演出等形式,为学生艺术才能的学习和展示提供多种平台和机会。农村地区学校要充分挖掘当地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研制开发简便易学、适合农村地区学生学习的课堂器乐、传统舞蹈等地方艺术项目,供农村学校学生学习和实践。

  10月中旬,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器乐展演活动(细则见附件2);

  10月下旬,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舞蹈展演活动(细则见附件3);

  11月上旬,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行进管乐展演活动(细则见附件4);

  推荐全市中小学生器乐、舞蹈展演活动中优秀队伍参加山东省中小学生器乐、舞蹈展演。

  (四)组织“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活动。

  深入推动“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之“掌握一项艺术才能” 项目的实施。各区市要引导所辖学校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挖掘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学校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建设不同学校、各具特色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并通过专家或民间艺人的指导引领,在学生中全面普及并逐步形成学校的艺术特色和品牌,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11月份,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活动(细则见附件5)

  (五)积极开展“艺动城乡”青岛市城乡学校美育工作联谊活动,加大城乡学校美育均衡力度。

  加大乡镇及以下农村薄弱学校美育教师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专家送培下乡活动,通过城乡结对、区片联盟或教育集团内师资帮扶等方式,不断提升乡镇学校艺术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农村学校音、美课堂教学质量。

  10-11月,组织“戏动城乡”全市优秀中小学艺术团进乡校活动。

  (六)组织青岛市高雅艺术、戏曲等进校园活动。

  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单位,组织具有时代性、地方特色和校园特点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艺术名家讲座等艺术普及推广活动,让全市中小学生在广泛参与、体验、学习和实践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培育深厚的民族和艺术情感。

  (七)加强体育与美育融合工作,推动足球、篮球进校园文化建设。

  11月中旬,组织青岛市中小学生啦啦操比赛(细则见附件6);

  11月下旬,组织青岛市中小学生健身操比赛(细则见附件7)。

  (八)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美育教师的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

  11月,组织全市艺术骨干教师戏剧朗诵创编指导培训班。

  (九)全市美育工作总结、汇报、提升。

  12月中旬,组织“新时代·十个一伴我成长”全市中小学生艺术教育成果汇报演出。

  四、活动组织和节目报送

  (一)各区市、有关单位和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班级、年级、学校、区市不同层次的艺术节活动,立足普及,面向全体学生,保证人人参与。同时,依托专家引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艺术创作,积极打造班级、学校艺术特色和活动品牌,展现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参加本届艺术节市级各项展演活动的学校队伍需要经过班级、学校、区市层层选拔和推荐。各区、市教体局每项展演活动上报数量为:小学组限报6支队伍、初中组限报2支、高中段组限报2支;每所学校每个展演项目限报一支队伍;市北区、黄岛区报送数量可增加一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个展演项目限报1支队伍。

  (三)参加市乡镇学校班级合唱展演活动的成员应当是同一个行政班级的学生,报名时学校需要提交参演学生的学籍,有关区市教体局应当对本区市参演班级的学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和认定。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参演队伍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评审和奖励

  (一)本届艺术节各项展演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予以评审,现场公布展演分数,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点评。活动结束后,对各展演项目奖项结果进行公示,待全年所有展演项目结束后一并发文公布。

  (二)本届艺术节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30%、40%、30%。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区市、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艺术节工作方案和组织、参加各级艺术展演活动等安全工作预案,并通过为参演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等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各区市和学校要积极落实各级艺术节的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防疫,确保安全。各区市、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展演项目和场地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防疫工作流程,确保展演活动安全有序。本次在我市学校内举办的市级展演活动均于周末进行,避免与在校学生交叉。现场展演期间,要求各学校专业教师、艺术团团长和领队做好个人防疫措施,进行现场学习观摩并参加专家点评,但是一律不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

  参加市级艺术展演活动的队伍和各承办单位,现场展演前均需提交单位盖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名的参演师生、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表(见附件9)、健康证明承诺书(见附件10),否则,将取消参演和承办资格。

  (三)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区市、学校要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各参演队伍师生文明礼貌、精神饱满,演员服饰、化妆等得体,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成人化等现象。

  各区市教体局艺术专干、各参演学校分管领导为本区市、本学校展演活动的领队,负责与组委会对接展演相关事宜,并做好所辖学校教师观摩学习等组织工作。

  各展演队伍积极争取优异成绩的同时,要服从组委会统一调度,对违规或不遵守展演相关秩序的队伍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演资格。

  (四)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各区市、各学校艺术节活动、美育工作和“十个一”项目实施的特色和亮点,不断提高各区市和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五)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活动、“十个一”项目推进和参加各级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及时进行总结,促进各区市和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将学生参加艺术节活动情况纳入学生成长档案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计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自今年起,凡是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以中小学生个人名义参加的书画等艺术比赛或展览等活动,均需有现场比赛环节或者经过学校或区市的现场比赛和书面参赛资格推荐,方可予以奖项认定。

  七、其他

  (一)市教育局对本届艺术节获奖节目、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本届艺术节市级各项展演活动实行承办制,由有关区市教体局或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近年来艺术工作实施和承办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三)请各区市和学校根据附件中各展演项目展演细则的时间和要求等,认真填写并按时上报各类报名表(附件8),各区市所辖学校的报名表由区市教体局统一汇总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

  联系人:赵云风,电话:85912948

  附件: 1.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乡镇学校班级合唱展演活动实施细则

              2.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活动实施细则

              3.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活动实施细则

              4.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行进管乐展演活动实施细则

              5.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活动实施细则

              6.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生啦啦操比赛实施细则

              7.2020年青岛市校园青春健身操比赛实施细则

              8.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展演活动报名表和汇总表(1-10)

              9.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参演(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表

            10.2020年青岛市第三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现场展演参演师生(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青教办字〔2020〕75号附件.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