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语委、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青语委字〔2018〕1号)、《关于开展青岛市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暨中小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青语委字〔2019〕7号)的要求,在各学校(幼儿园)申报和各区市教体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市语委、市教育局实地抽查评估验收和综合评定,青岛立新小学等632所学校(幼儿园)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幼儿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努力争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幼儿园)。
青岛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