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9〕4号),现将青岛市2019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教体局指导、监督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16〕1号)要求做好2019年度招生工作。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教学、申报职教类财政支持项目、进行年度或专项教育统计、实施免学费和发放生活补助以及颁发毕业证书等办学活动中,要以备案的学校名称及专业为准。
三、没有备案的学校及专业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2019年不得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