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市安委会《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迎接建国70周年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校安发〔2019〕1号)精神,制定了《青岛市教育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青岛市教育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校园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坚决防止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本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校园、校舍、校车、实验室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活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
(一)6月中旬,各区市、各类学校分别制定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6月份至8月份,结合开展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类学校对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三)9月份,市教育局牵头组成综合检查组,对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9-10月,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细组织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市、各类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防汛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食堂安全、实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实习实训、研学游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防溺水、心理健康教育、防治校园欺凌、学校安保力量配备等重点工作开展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区(市)检查抽查发现对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积极推动开展安全教育演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课程、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开齐开全安全教育必修课,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要结合暑期及放假前后、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致入学新生一封信》等载体,强化安全宣传及专题教育;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地震、火灾、水灾、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落实班主任岗位安全教育作用,中小学校坚持不懈抓好“1530”安全警示教育(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高校应积极借鉴推广“1530”经验做法,健全大学生日常安全警示教育模式;要积极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配合各级主流媒体搞好公益安全教育展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影响、带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关注学校和师生安全。
(三)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综合检查组,对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市、各学校要成立指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检查的指导协调,确保检查内容、程序、标准、效果相一致; 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督导检查;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
(四)严格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各区市对学校安全牵头抓总,要将学校安全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组织联动,狠抓督导检查、追责问责。各学校对校园安全负有主体责任,校长对校园安全负总责,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管理,配足配强安保力量,利用暑期升级改造基础设备、设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区市、各学校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奖惩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根据省市要求,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提报审查,发生2起较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区市、发生1起较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要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各区市、各学校要深入研究本区域、本学校的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要定期对本地区、本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活动结束前,各区市、属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每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金宏网址:青岛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冯天仓,联系电话:8272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