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展现青岛教师担当作为、潜心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6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9青岛最美教师”和青岛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称号、2018青岛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更加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教书育人楷模更加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一)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二)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四)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选。各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每校可推选1名参选人。4月30日前,登陆最美教师申报系统(网址:https://houtai.sdetv.com.cn/admin/login)。局属学校同时将参选人电子稿报市教育工会。参选人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
(二)社会化推选。接受个人自荐、社会团体推荐等多种形式的推荐。6月10日前将《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直接报送市教育工会。
(三)区市评选。6月10日前,完成本区市10名(高新区5名)最美教师的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数量可自行确定。各区市选送10名事迹特别突出的最美教师(5名)、教书育人楷模(5名)参加市级评选,并将《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含纸质件)、《汇总名单》、专题片、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生活电子照片(240×320像素,文件名为“单位+姓名”),报送市教育工会。其中专题片时长为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四)市级评选。6月20日前,评选出本年度30名“青岛最美教师”、30名青岛市教书育人楷模(含高校)。同时选送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16名事迹特别突出的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参加省级评选。各在青高校在省级评选工作委员会专家评议中位列前30名的,评为本年度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
(五)表彰阶段。教师节前,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组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2019青岛最美教师”、青岛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要牵头成立组委会,负责本区市的组织、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师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三)要紧扣时代脉搏,向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乡村一线教师倾斜。
(四)要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单位。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工会联系。
联系人:夏青
联系电话:827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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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延安一路29号乙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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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