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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2024/10/08 1.1w 阅读 475 点赞

各区(市)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推广我市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拟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岛城红帆 典型领航”——第二届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活动,征集推介典型案例6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征集内容

(一)党建品牌类(10个)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把社会组织党组织打造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具有示范效应。

(二)经济发展类(10个)

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创新、助力科技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服务产业链供应链、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重要会议会展、开展招商引资等方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公益慈善类(10个)

关心、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组织慈善活动,在为老服务、关爱儿童、助残助学、救灾支援、救急救难、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等领域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中,取得明显成效。

(四)文化体育类(10个)

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推动文化创新以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身体素质等方面开展的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且有一定参与规模、社会影响力的活动和赛事,做出突出成绩。

(五)基层治理类(20个)

在区(市)登记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培育乡村(社区)文化、开展民主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养老助餐、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乡村(社区)环境保护、基层群防群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向市民政局推荐;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社会组织,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党建工作机构向市民政局推荐;在区(市)登记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由区(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向市民政局推荐。

请于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通过金宏网(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或电子邮箱(qdsshzzglj@qd.shandong.cn)报送《第二届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市直各部门、各区(市)民政部门推荐典型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

(二)研究审核

市民政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组织案例推介名单,最终公布数量以实际为准。

(三)结果运用

入选典型案例将编印成册,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宣传推介。

三、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内容要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每家社会组织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案例,不可重复申报。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附件:1.第二届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

2.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黄一坤,联系电话:85795537)

附件1.第二届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2.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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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