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23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局长 杨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一)代管西咸新区财政预算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陕财办预〔2017〕44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我市代管西咸新区,其财政预决算由我市按法定程序代批,有关财政数据纳入西安市汇总统计,单独反映。在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时,已说明了对于代管西咸新区后如涉及财政预算调整事项,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调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西咸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6亿元(税收收入22.7亿元),支出预算26.36亿元,相应调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6亿元(税收收入22.7亿元),调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6亿元。
(三)调减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省财政厅要求,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不做调整。年初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63.04亿元,全部为开发区预算,今年以来虽然采取了多项措施,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股权转让仍不理想,预计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短收26.36亿元,建议调减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6亿元,支出26.3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一)调增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代管西咸新区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同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2017年西咸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1亿元,支出57.83亿元,相应调增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1亿元,支出57.83亿元。
(二)调增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今年以来,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一批重点项目相继签约,我市土地市场形势明显好转,土地出让交易量和土地溢价率大幅上升,预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增收46.36亿元,其中:市本级20.18亿元,开发区26.18亿元。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建议调增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36亿元,支出46.36亿元。
三、调整后的财政预算
作上述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不变,平衡关系不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亿元(税收收入415.48亿元,税收占比63.6%),其中:西咸新区26.3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29.08亿元调整为302.7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24亿元,其中:西咸新区26.3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05.96亿元调整为479.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303.07亿元调整为408.53亿元,其中:西咸新区59.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56.64亿元调整为30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306.65亿元调整为410.84亿元,其中:西咸新区57.8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61.91亿元调整为308.27亿元。
附:1.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表(按调整事项)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按收支分类科目)
3.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按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