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9年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第18号)

2019/04/02 3.2k 阅读 262 点赞

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和印章自撤销登记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登记号)

性质

法定代表人

01

江苏省扬州中学西区校

523210005108203754

(010046)

法人

张力

02

扬州安博教育培训中心

523210000552090124

(010068)

法人

茹庆全

03

扬州雷塘书画院

52321000094421438C

(030034)

法人

王菐淏

04

扬州华东应用化学试剂研究所

52321000510821300L(040008)

法人

汤余良

05

扬州师傅沐浴职业培训学校

52321000510820287M

(060007)

法人

钱建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